响统党组〔2020〕9号
中共响水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6日至11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统计局进行了巡察。2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县统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局党组于3月9日下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班子成员就近几年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及明确下步整改措施,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了整改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切实抓好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孙兴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孙兴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分别负责整改事项和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宝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第四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并做好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
3.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17项具体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局党组逐项认真研究解决对策,细化45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时间进度。实行“销号制”管理,做到一般问题立行立改,复杂问题长效整改。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在认真落实整改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制定了机关党员干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对象、学习重点、学习形式、时间节点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增长新思想、关于发展成果考核评价新论断、关于不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新指示、关于统计数据质量新要求等内容,再次进行了系统的学习。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一季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次;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3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篇。三是积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与实景教育、现场感知、理论测试等,增强学习教育的趣味性、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强化“学习强国”APP推广使用,做到职工全覆盖,并纳入个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一季度经县委宣传部公布,我局学习活跃度及积分排名列县直机关50人以下单位前三名。县局评选出机关积分考核前六位同志。五是制定统计调研和信息报送考核办法,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在全县经济社会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2.关于对思考问题的政治站位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再次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省、市《实施意见》等重要改革文件,逐一对照排查,严格对标找差,细化方案措施,落实推进责任。县局出台了《响水县统计局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响水县统计局统计数据管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二是推动县政府层面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将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列入县委组织部、党校举办的党员干部任前培训、新录用公务人员入职培训必学内容。三是面向全县党政领导干部、镇(区)统计负责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分别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资料汇编,提高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如实统计意识,推动全县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3.关于对政治领导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再学习,并结合全县“正风肃纪看机关”等活动和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例,在全体人员会议和统计年定报等业务培训会上集中学习交流。二是充分利用《响水日报》等媒体平台和《统计月报》等刊物,刊登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纪违规典型案件,通过法治广场宣传等方式,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和违法违纪曝光力度,积极营造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对经常性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说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编印《情系统计》一书,已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发行。开展“普查工作先进工作者”“基层统计标兵”“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优秀企业统计人员”评选活动,增强全县统计人员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制定激励措施。建立和完善统计培训机制,开展统计继续教育,增加镇(区)统计从业人员外出轮训机会。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制定了谈心谈话的具体制度。
5.关于对在全县宣传推介统计工作力度偏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力度。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设立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发放统计法宣传单、现场接受群众关于统计法方面的咨询。二是举办多形式的统计法律知识竞赛。每年举行2次。三是开展“三送一解”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企业上门“送法律、送业务、送温暖、解难题”的“三送一解”统计服务进千企活动。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没有摆上重要位置问题的整改。一是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工作职责、议事决策、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等,将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讨论研究事项内容、范围等分别予以明确,有效杜绝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修改完善行政及统计业务有关制度。二是制定2020年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丰富机关支部每月20日党员活动内容,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服务企业、志愿服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看红色电影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注重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仪式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规范活动记录,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准确反映整个情况。三是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同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7.关于对贯彻执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会议流程,详细记录会议发言内容等进行规范。党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截了当,杜绝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二是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防止表面化、形式化。明确“三会一课”召开时间和方式,规范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上一次党课。三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四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严格“五个环节”,即动议环节、民主推荐环节、考察测评环节、讨论决定环节和任职公示环节。对两名中层干部超过10年未交流问题,目前已交流调整到位。
8.关于对基层基础工作需要不断夯实提高的整改。一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按照江苏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已配齐配强各镇区统计站专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镇区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统计人员管理。二是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已按规定配备企业专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台账资料,依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报送联网直报数据。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对学习贯彻作风建设规定有待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党务公开制度》《落实县委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的措施》,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中履职尽责。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网络平台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进行再学习、再深化,组织所有干部职工参观红色基地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等,使遵章守纪固化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二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机制和评估机制,加强数据生产全流程控制,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定了《统计资料上报和信息发布制度》。三是印发了《2020年全县统计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计划》,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10.关于对服务能力和服务作风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一是做精做优统计产品,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改版升级《响水统计月报》,每月组织编印并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赠阅;及时在县政府网站“数据响水”专栏发布月度统计数据和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每季度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每月撰写经济形势分析材料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月省、市统计局反馈数据后,立刻整理全县统计数据、增幅、在全市的位次等情况,并形成经济形势分析材料,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组织编印《响水统计年鉴》,准确全面反映响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4月初,我局撰写的《关于2019年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结果的情况汇报》的统计专报,得到县委顾书记的批示,提请常委、副县长阅,并提出改进措施。二是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十百千行动”引领工程的实施。按照“四有三化”“五个到位”标准,指导镇(区)统计办、村(居)统计室建设,积极创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镇(区)“百佳单位”、村(居)统计规范化建设“千佳单位”,申报苏北地区经济薄弱村(居)规范化建设奖补。
11.关于对深入调研攻坚克难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建立领导干部调研联系点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企业、记账户开展统计指导和调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撰写调研分析,形成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统计调研报告。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对从业人员法纪意识比较淡薄问题的整改。一是以全县统计从业人员为重点,建立《响水县统计局学法用法制度》,利用专业年定报工作布置、大型普查培训等会议,通过观看法治宣传片、学习法律法规条款、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列入统计培训计划,增强其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运用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制定《统计数据管理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编造虚假资料骗取纳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名录库;坚决杜绝强令或者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坚决杜绝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
13.关于对统计执法工作缺乏震慑作用问题的整改。一是狠抓统计违法行为惩处,严格执行局于4月初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每年镇(区)“全覆盖”、企业不少于40家的计划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和执法检查。设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公开曝光、失信惩戒等力度,切实做到有违法行为必查,有违法责任必究。二是调整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统计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业务学习,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年初,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名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统计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对统计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加大经费投入,配备了录音笔、摄像机等统计执法设备,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14.关于对风险管控工作没有抓紧抓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明确具体风险等级及事项。二是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对单笔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事项,报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记录准确、具体、全面,办公室按政府采购要求及流程办理,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
(六)在反腐败工作方面
15.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比较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制定担当作为履职清单,每季度由办公室检查履职清单记录情况,并由党组书记对填写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格次。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知晓相关内容,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每半年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情况汇报,定期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职情况。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同党员谈话提醒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记录的谈话事项要具体、完整。
16.关于对违纪违规现象没有得到彻底根治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修改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财务费用报销关,对所有报销费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层层把关,确保所有报销事项符合财务规定。二是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不报销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不报销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的支出。三是对发放全县各镇区大型普查补助经费事宜,要严格加强跟踪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流程办理,由承担工作的科室提出实施方案和分配建议,经分管领导和局务局长审定后下拨,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征求意见和建议。
(七)在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7.关于对巡视巡察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我局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学习,搞懂弄通监测实施方案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定期向数据来源部门或指标责任部门搜集统计数据和资料,及时反馈省统计局发布的监测结果,与县交通运输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指标实现程度低于50%的牵头部门“点对点”对接,做好指标解读,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分析当前小康监测指标完成情况,撰写统计专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截止目前,共撰写统计分析16篇,统计专报5篇,各类信息185篇。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统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到实处。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销号制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形成党建工作和统计工作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党组织组织力。
3.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统计工作发展。以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统计数据资源优势,全方位、多举措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升为政府参谋决策的能力,为加快建设“四个新响水”提供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82308;电子邮箱:954900252 @qq.com 。
中共响水县统计局党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