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招服支发〔2020〕5号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党支部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中旬至2019年12月中旬,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对中央和省市县布置的重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由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增挂安全管理科牌子,明确科室负责人,定期专题会办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在招标文件中加入疫情防控工作内容,严格落实进场交易人员登记、“苏康码”验证、旅行史询问、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防止投标人员大规模聚集,同时做好开标评标场所环境消毒工作。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加强中心人员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对办公区域、档案室、财务室、开评标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列出整改清单,逐项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研判能力,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利用基层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人员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季到南河镇头甲村走访结对帮扶低收入户和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先后安排扶贫资金6.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帮扶资助贫困家庭4名小学生和1名大学生计5500元,帮助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3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扫黑除恶有关知识,学习讨论2020年《半月谈》第4期关于打击围标超标、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秩序文章。畅通举报渠道,设置举报信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工程建设招投标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采取多种举措遏制围标串标现象,规范招投标行为。修订规模以下工程评标办法,扩大系数抽取的范围,增加中标单位的随机性;开通4个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加大围标串标的难度;规范招标文件范本,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诚信承诺书,增强招投标活动规范性。同时加大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的惩戒力度,引导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标后履约行为加强考核,并将中标人履行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在规模以上工程项目评标办法中增加信用评价得分,以此规范强化招投标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中心差旅费报销管理工作,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出差事前审批手续,加强对报销票据审核。责成相关人员退还违规报销车补、餐补等费用,上交单位账户。
(二)关于“‘三重一大’纪律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二是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及时、主动备案“三重一大”事项。目前,中心已经3次报备“三重一大”事项。
(三)关于“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二是分别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坚持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工作期间和特殊时期禁酒规定以及与非亲属饮酒报备制度。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四)关于“对党员学习教育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党员冬训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督查,在周例会上7次通报全体党员个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周积分和总积分情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月份以来,中心党员参与学习活跃度基本达到100%,人均日积分达40分以上。
(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中心党员冬训活动实施方案和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结合每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通过观看专题片、微视频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先进典型等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学习教育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生动性。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知教育。计划于6月和12月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七)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努力把党的建设抓严抓实。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划分党小组,将中心13名党员划分为2个党小组,健全完善“三会”制度组织形式,规范党小组活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上台讲党课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三是坚持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等步骤开展组织评定,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八)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谈心谈话提醒活动。分层分级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五一”节前纪律教育提醒谈话2次,做到及时引导思想、快速查摆问题,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议召开前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做到严肃认真杜绝走过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制度化。明确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位同志发言内容。
(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响水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对年轻干部选拔任用从严把关。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及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等内容,严格按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结果合法有效。三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提高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四是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对中心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对中心2名股级干部重新任命职务,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十)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肃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心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会议主要任务,规范会议议题、会议组织程序等。针对不同会议内容,使用各自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党政会议。二是强化会议记录人员文秘业务培训, 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和规范、提高会议记录质量,做到记录详细,实事求是,表述清楚,客观完整。三是明确专人记录,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和规范、提高会议记录质量。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十一)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县政府《关于推进县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的通知》(响政发〔2019〕18号)精神,原招投标办承担的64项行政事项和行政许可已分别划转县发改委和县行政审批局承担。二是组织人员考察学习规模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待条件成熟时取消预选承包商库。三是每次招标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招投标资料,对项目资料欠缺的,督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完善补报。督促提醒招标人、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及时备案,合同内容要素不全的一律不予备案。招标活动中发现资质挂靠、围标串标、非法转包等问题,及时提请招投标监管部门予以处理。今年4月,对两家投标企业不良行为予以通报。
(十二)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专家评委座谈会,认真听取专家评委提出的有关完善专家库建设、提高评委素质、提升评标水平以及提高招标代理业务能力、提升评标区硬件设施、改进服务质效等方面意见和建议,着力提升中心服务质量。二是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坚持边调研边查摆边整改,制定《响水县工程建设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响水县招标采购开评标现场管理相关规定》,强化评标专家考核管理,提升评标质量,增强调研实效。三是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进行考核管理,实行“一标一评”。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开展招投标代理机构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代理机构行为。目前,已初步排查代理机构23家,整治达标20家,限期整改1家,暂停在响开展业务2家。
(十三)关于“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务接待和加班用餐管理制度》,从事前拟办、事中接待标准和要求、事后报结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工作用餐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费用标准,提倡简餐、快餐,做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票据审核,规范审批手续,坚决杜绝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对调出的两位当事人违规报销个人外出就医费用予以追缴,并上交中心账户。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责成相关当事人退还超额报销的市内交通费用,上交单位账户。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十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实”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中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确保有计划、有落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压实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通过分层分级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二是严格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26人(次),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十五)关于“单位考勤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每周工作例会对上周考勤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二是严格实行奖惩制度,把考勤情况作为个人季度履责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并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十六)关于“对反腐败斗争认识不足,廉政风险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领域警示教育大会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整治会议精神,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26人(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从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及时整改。
(十七)关于“招投标制度把关不严,风险明显增大”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人员考察学习规模以下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限制邀请招标数量。今年以来,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数量大幅减少。二是停止执行响招管函〔2018〕1号、3号文件。
(十八)关于“财务部门监管缺失,财务纪律执行不严、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教育培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聘请会计事务所对中心所有固定资产清理注册登记,加强资产台帐管理,严格资产处置审批手续,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组织学习《关于建立健全规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工会福利政策长效机制的通知》(响组通〔2020〕9号)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津补贴、补助等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三是对2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财经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规范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加强现金管理和备用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每月月初列出需购办公用品清单,经分管和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采购,并作为发票附件履行报销手续。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十九)关于“没有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和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制定《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2020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中心党员冬训实施方案,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三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积分“比、学、赶、超”活动,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提高学习积极性。截止4月底,已经7次通报学习情况。
(二十)关于“党委在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增强政治和责任意识,建章立制,严格区分支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制定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党政会议的议题内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支委会议决定,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二是杜绝以主任办公会代替支委会,凡是应该支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由支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关于“部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未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助县发改委拟定《响水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控制邀请招标方式,不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上网公告和进场开展招投标活动。三是制定《响水县工程建设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响水县招标采购开评标现场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进行考核管理,实行“一标一评”。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二)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突出,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中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执纪监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不断增强廉政谈话内容的针对性。今年以来,两次开展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廉政提醒谈话,谈话提醒24人(次)。三是出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议事规则》《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务接待和加班用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加大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二十三)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仍然不容忽视”问题的整改。
具体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日常管理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吃喝上、交往上、车轮上的不良风气。二是坚持抓关键少数与管住多数相结合,中心先后召开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三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灵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已开展提醒谈话26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6782006;电子邮箱:1175073936@qq.com。
中共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