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8月28日,市委巡察组对响水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响水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响水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召开部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部领导班子作深刻对照检查,班子成员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全面认领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更加自觉扛起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2.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专题会办研究,广泛吸纳意见建议,制定《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关于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内容涵盖了4个方面12类33个问题,57个具体问题,101条措施,逐条明确了牵头领办班子成员及责任科室、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紧盯整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牵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3.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响水县委组织部以上率下,成立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机制,将整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安排及考核之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机关各科室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分别认领、加强协作、集中攻关,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领导班子联系实际学有脱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完善县委组织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后安排2名以上人员结合分管和负责的工作进行交流研讨。截至今年7月,共编发中心组学习材料9期,有18人次作了研讨交流。二是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在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调研文章,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2023年部领导班子牵头领办调研课题4个,2024年部领导班子已明确年度重点调研课题6个。三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注重学用结合,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的希望江苏“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的重要指示时,创造性地建立黄河故道片区党建联盟,成立鲜食玉米产业链党委,以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在落实反对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中,创新提出部门、社团到村开展群众性活动准入制度,减轻村级负担,相关做法在《新华日报》《江苏组工信息》上推介。四是围绕党建年度考核指标薄弱环节,对照《2023年度县(市、区)综合考核意见》及实施细则,逐项制定考核明细表,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扎实做好近三年党建考核指标监测分析。加大督查会办力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2.关于“机关及时跟进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每次学习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除加强中心组学习外,每月召开的工作会议,把理论学习作为首项议程。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做到及时传达,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二是领导班子牵头,科室参与成立课题小组,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增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意识,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推动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工作实效。三是坚持每月会办机制。部机关各科室认真总结当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精心谋划下月工作打算,印发工作月报,交流工作进展,推进任务落实。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组建督查组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各镇和县直各党(工)委组织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客观分析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科学合理进行差距评分,进行定期研判,实行点对点交办督办,扎实做好组织工作,实现进位争先。
3.关于“推动面上学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动实施2024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内容在党校主体班次设置专门教学单元,在专题班中将党风廉政建设课程作为必修课。向全县各单位印发《2024年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安排》,并建立全程监督管理机制,督促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班次计划安排开展培训。二是组织全县两新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在县分课堂参加“三新”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培训班,用心学习省内专家与杰出两新党组织书记的优秀工作经验;2023年12月,县委“两新”工委牵头组织部分优秀两新党组织书记和相关镇(区)党务工作者一同前往“响水德龙红色家园”等优秀红色企业阵地实地参观学习。三是组织开展国企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领学《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相关制度文件,同时带领国企党务工作者参观学习县内优秀党建示范点,锤炼国企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
4.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基本建设抓得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行动,减少后进支部存量,严格按照“四个一”要求,每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由一名县级领导亲自部署、一名镇(区)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落实、选派一名驻村第一书记及一个县级结对机关跟踪问效,通过座谈讨论、走访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各支部发展的困境,召开会议,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2023年度确定的4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完成并通过验收。2024年度新确定3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落实“四个一”措施,并有序开展整顿工作。二是一体推进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和“干部联村、一村一策”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研究制定县级层面支持经济薄弱村提升政策文件,2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定期到挂钩联系村(社区)开展调研指导。三是通过全县村书记队伍专项分析研判,了解队伍年龄结构、个人工作实绩,2023年度调整村书记33名,其中免职14名,新任19名;2024年上半年调整村书记8名,新任3名;对村书记岗位出现空缺的,及时提醒相关镇(区)在三个月内配备到位,空缺期间由镇(区)分工干部到村负责“两委”工作。四是重点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培育工作,着眼未来1-2届村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后备村书记不少于未来2年空缺数的1.5倍、后备干部每村动态保持比未来2年村干部空缺数多2-3名建立村书记后备人才、村后备干部人才库,积极开展村后备干部后备力量培育储备,通过加强培训、跟岗锻炼、导师帮带等方式加大培育力度,着力培养一支“双好双强”的后备力量队伍。
5.关于“重点领域党建工作推进不协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全县国有企业党建指导工作,3家县属一档国有企业均配齐专职党委副书记,同时选派3名党建指导员分别联系指导3家企业,进一步提升国企党建工作水平。3家国有企业党委均出台《党委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党委会议。二是组织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发放党组织换届材料汇编手册,加强党务工作者对相关政策知识及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等内容的业务学习。2024年以来,指导县科技局、县市场局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三是组织全县机关党组织书记参加全省机关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培训班,会上集中学习党建理论和党内制度,会后以研讨会的方式交流分享优秀党建业务工作心得,逐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四是围绕“双有”目标提升活动,加强对“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建业务指导工作,不断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6.关于“党建引领促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干部联村、一村一策”、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等工作要求,2024年以来,新选派66名驻村第一书记到村开展工作,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全覆盖。2023年度,全县各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二是稳步推进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方案已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三是深化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响水镇已成立中共响水县帝逸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推进物业党组织覆盖率,结合“两新”党组织全覆盖行动,优先在非公企业优秀物业骨干中发展党员。2024年,在“两新”党组织中新确定积极分子60名,其中物业骨干2名;确定发展对象53名,其中物业骨干4名。
7.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导向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把政治首关,强化政治体检,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考准考实政治素质。市委巡察反馈后,在每次干部考察时,对拟提拔、进一步使用和晋升职级的干部进行领导、群众分类政治素质测评,考实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方面情况,深入了解是否存在政治方面负面行为。干部调整动议时,提前核查动议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做到早把关、严把关。二是引导优秀干部到一线培养锻炼,2023年以来共选派57余名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巡视巡察、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岗位壮筋骨、长才干。深入一线考察、跟踪考察识别干部,对64名专职招商人员和乡镇年轻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并进行画像,筛选一批科级后备干部,向县委推荐提拔重用在项目招引、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一线敢担当善作为的镇区干部。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要求,干部推荐考察时全面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书面意见,对拟提拔重用考察对象为中共党员的干部,全部征求其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访谈所在党支部书记,并要求党支部提供其政治表现的情况说明。
8.关于“‘四敢’要求践行没有融入大局”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到工作一线,及时发现干部担当作为优秀事迹,市委巡察反馈以来,2023年11月以来,积极向上报送一批我县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一线工作中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聚力发展、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对在急难险重一线担当有为、实绩突出的一批干部进行提拔重用和晋升职级。严格执行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动真碰硬对多名能力素质和现实表现不适应岗位职责要求的干部进行免职,改任职级公务员,形成教育警示效应。二是认真执行《关于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审批报备制度,对涉及到班子成员调整的部门单位分工文件进行审核把关,明确要求保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相对稳定,防止安全生产等急难险重工作的班子成员频繁调整。落实关爱举措,加大关心力度,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心理疏导,为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9.关于“人才政策宣传落地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主动对接服务企业,采取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征集企业人才需求,线上线下实时发布招聘信息。开展“送政上门”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并举,大力宣传人才政策。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引才用工现场招聘会16场,在“响水就业”抖音号、“响水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开展“黄海明珠 缘来是你”等直播招聘会20多场,宣传政策、发布岗位、吸引更多学子返乡就业,引才政策宣传力度、吸引力不断提升。二是陆续出台《关于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响水计划”的若干政策》等人才激励政策,不断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在2023年盐城市第十三届沿海发展人才峰会上成功推动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与西安蓝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约蓝桥新能源科技电池材料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公司注册等手续,部分重点生产设备已采购入场进入调试环节,预计2024年下半年正式建成投产。三是强化各类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人才培训政策支持。举办“灌河先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人才振兴)培训班,30多位在村一线干部参加培训。响水县西兰花产业协会成功获评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2名乡土人才获评乡土人才副高级职称,6名乡土人才成功获评乡村振兴技艺师(中级);组织3人参加省乡土人才高级研修班,推荐3名高层次人才参加盐城市2024年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班。
10.关于“人才引领融合发展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摸排我县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接与我县企业契合度较高的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同时,加强项目申报的后续跟踪工作,主动跟踪服务各类人才项目后续落地工作,目前市“黄海明珠”创业项目快轮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项目睿行智车等已正式成立企业并入驻响水生产。二是建好用好科创载体平台,目前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响水联合创新中心一期1600㎡已正式投入运行,数融智升、辰普森信息、鼎锐智能等公司先后入驻。通过科技镇长团成功引进江苏华垦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正式注册,2024年上半年正式投产,重点从事农业机械制造。
11.关于“人才服务协调保障机制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4年引进名校优生岗位招聘计划,重点招引城建规划类、安全生产类、农业类等响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缺专业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相关的学科急需人才。举办西安交通大学专场宣讲会,在各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扩大名校优生政策影响力,组建人才招聘工作专班,优化招聘流程扎实推进好中选优,人岗相宜。二是持续加大高层次领军人才、教育卫健人才、黄海明珠企业人才、名校优生等各类人才补贴资助力度,2023年共兑付各类人才奖补资金5591.72万元。2024年,设立人才专项资金预算共8793万元,已拨付资金3480万元。
12.关于“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增强部机关责任意识,严格制定并执行领导班子及组成人员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实现与组工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二是认真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部机关各科室共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13个,并制定党风廉政风险点防范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以及重大项目支出、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均须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不断优化完善巡察干部人才库,根据机构改革、人员流动和个人能力态度等情况,对人才库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共调整47人。目前巡察人才库共有145人,人员以财会、党建、工程建设等方面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为主,真正组建一支素质和能力双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积极配合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根据被巡察部门的业务特点,共抽调53名在审计、财会、党建等方面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四是按照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各选人用人检查组均按照要求,与对应巡察组进行密切联系和配合,按照既定流程对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签阅,确保县委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整体性。
13.关于“形式主义现象有所反弹”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下半年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牌子乱象”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建考核内容和2024年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组织条线例会等会议中多次对该项工作进行重申布置。2024年5月以来,在全县面上组织开展新一轮的“牌子乱象”专项整治,明确组织委员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各镇区开展镇区自查、镇级互查,并对全县155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乱象”整治情况督查,确保全覆盖清理,彻底清、清彻底。凝聚县级部门工作合力,2024年6月向全县各机关单位下发《关于巩固村(社区)“牌子乱象”专项整治成果的函》,要求相关部门主动对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自查自纠,坚决杜绝“错挂”“乱挂”等现象,真正为基层减负。二是进一步严格办文办会制度,明确组织部机关科室发函、通知由办公室统一扎口,杜绝以业务科室名义随意发文。
14.关于“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成组织部机关管理规定,明确招投标的范围和标准,已按相关要求对部机关的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计提折旧和报废。二是主动与财政、国资、审计部门的对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从管理机制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会务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作经费报销管理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明确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报销流程。四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专题学习,对日常报账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剖析,切实将制度规范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提高财务管理质量。
15.关于“党费收缴使用还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平台,明确要求各基层党(工)委在党日活动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有效增强广大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政治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专项行动,对近三年(2021-2023)我县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回头看”,各基层党(工)委自查基本结束,部分党组织对漏缴党费进行了补缴。三是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党费,实行会计、出纳分设。2024年春节慰问资金大部分都是通过转账的方式拨付给相关党(工)委。
16.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等有关情况,对不敢担当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职能,督促干部担当作为。2023年至今,共计开展提醒谈话12人次,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函询,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将党纪学习教育、政绩观教育列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条例》培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课程设置,持之以恒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坚定不移贯彻群众路线,用实干实绩实效推动响水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落实省、市委组织部出入境管理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制度,从严把关,从严管理,所有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落实所在单位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行程、时限进行跟踪管理责任,并及时回收出国(境)证件上交至组织部门保管;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从严把关,落实上报单位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领取情况“回头看”。相关涉及人员已视情节轻重进行了相应处理。三是严格落实县级联审机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合审查力度,对新进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严格把关,参与联合审查部门全部同意后,才同意任职,对不符合条件的“两委”拟任人员坚决拒之门外。近两年来,共有2名村书记拟任人选、4名村干部拟任人选联审不通过,被予以否决。
17.关于“农村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5个阶段、25个步骤”落实到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制度上,实现“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全面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教育、预备党员吸收等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做到程序不简化、不变通、不走形式。违规发展党员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
18.关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8月底印发《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在全县面上开展排查核实和清理规范,强化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监管主体责任。注重严把干部考察关,从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干部调整时对所有提拔重用干部继续征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意见,未发现提拔重用对象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二是对照中组部《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等文件要求,对全县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排查清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法人有关规定,已责令有关人员辞去违规兼任的社团法人职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制度,联合民政局,从严把关,严防领导干部违规兼任社团法人情况。
19.关于“‘三个之家’作用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和干部的关心力度,2023年以来,共发放省党内关爱资金23万元,2024年发放市县党费慰问金76.7万元。落实《响水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制度(试行)》文件要求,明确谈心谈话的范围和情形,将履职不力、精神不振、担当不足等问题作为必谈情形,广泛倾听干部心声,及时沟通思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建立人才“恳谈日”制度,已举办农业人才、教育人才等人才恳谈活动12次,重点关注人才需求和思想动态,切实解决人才在响水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解决名校优生、教育卫健等重点人才群体的家属调动、子女入学问题。金城人才服务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名校优生人才提供入住登记、维修保障、食堂就餐、业余活动等一站式服务。三是组织全县经济薄弱村党组织书记赴连云港市西棘荡村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考察学习,联合扬州大学举办村干部素能提升班,有计划推动村干部履职能力的提升。
20.关于“机构改革推进矛盾突出”问题的整改。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已印发《关于调整县给供水排水行政职能等事项的通知》(响编发﹝2023﹞24号),已将排水和供水行业管理职能全部划转至县住建局,具体工作由县住建局内设机构供水排水管理科负责,编制也已全部划转到位,目前全县供水排水相关工作运行顺畅。
21.关于“执行职级晋升政策思想不够解放”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中组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精神,结合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职级晋升的力度。坚持集中晋升与及时晋升相结合,综合任职资历、年度考核等情况,对符合条件人员常态化开展集中晋升;每年专门用于对在重大关键时刻、急难险重工作一线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及时晋升。
22.关于“部务会领导机构没有及时建立”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已修订完善部务会制度和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对议事范围、内容、程序进行了明确,使议事决策更加标准合规,促进工作高效有序运转。2023年11月以来,已召开部务会9次。
23.关于“机关工委‘三定’职能没有切实履行”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健全机关工委人员配备、培养、使用、管理和激励机制,把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机关党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牢,做到统筹谋划、通盘考虑、一体推进,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4.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没有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反思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排查漏洞,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记录,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5.关于“非党干部从事组织工作”问题的整改。
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开展党务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6.关于“中层干部培养出现断层”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选调等方式,补充人员4名,有效改善空编较多情况。2024年2月,对部分科室进行人员调整,形成“传帮带”队伍建设机制。二是已把组工干部业务培训,分类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持续办好组工干部大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已举办大学习3期。
27.关于“干部交流没有畅通渠道”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结合县委对全县干部调整、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情况,进行统筹考虑安排。
2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范围。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意识形态共性、个性责任内容,形成责任清单,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做到以责促行、以责问效;三是深入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统一活动日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组织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效抵御各种风险挑战和错误思潮侵蚀,增强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政治自觉。四是对组织部机关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仔细排查,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对各类文件、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29.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够正常”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排出走出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主题教育等工作,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二是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强调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得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2023年11月巡察反馈后,组织部机关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联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均认真组织学习党内有关规定,每位班子成员都认真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开展了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相互批评做到实事求是点问题、推心置腹提意见,动真碰硬、充满辣味。
3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坚决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已发展党员档案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党员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入党志愿书是否填写规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党员管理,确保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准确、严谨、合规。
31.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未能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县委编委会已正式印发《关于调整镇、中心社区机构编制等事项的通知》(响编发〔2023〕28号),原4个中心社区的职能机构和下属单位已经全部撤销到位,所有涉及“中心社区”的牌子已经全部撤销更换,中心社区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位。二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和清理规范。适时组织全县面上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2.关于“巡察成果运用未能追根溯源”的问题。
开展第十一届县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回头看”,对前四轮县委选人用人检查涉及的重点单位,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4家县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通过提醒谈话的方式要求迅速彻底整改,并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响水县委组织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坚持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县各项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
1.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学细悟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部务会带头,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引导部机关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2.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在完成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压实责任、持续用力、一抓到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于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对于整改时间较长、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抓住节点、紧盯不放,确保实现整改目标,防止松劲懈怠。同时,坚持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持续促进成果转化。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持续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紧紧围绕省市县委工作中心,把巡察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拓展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响水新实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882329;邮政信箱:响水县响水镇双园路36号;电子邮箱:zzb82329@163.com。
中共响水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