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残支委〔2020〕2号
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上旬至11月上旬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残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残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 6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上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今年以来习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自觉把残疾人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定位、谋划。
(2)深化对省市残联相关扶贫政策的研究、理解,强化与扶贫部门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定期协调互补机制。全县残疾人脱贫攻坚“三进三查”活动已于4月27日启动,各镇(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与5515个低收入残疾人逐一见面了解收入、就业、政策落实、需求等信息,县残联机关工作人员分工联系镇(区),走进村居残疾人家中,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弄清低收入残疾人的动态情况,弄清残疾人脱贫难点、痛点,切实做到精准施策,补短板,保增收。
(3)在摸清残疾人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通过聚焦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在全力落实我县扶贫兜底政策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有针对性地提出做好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帮助现有的20个残疾人之家尽快复工复产,保证400余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收入不降低、人数不减少,并尽量将低收入残疾人吸纳到残疾人之家就业增收;通过“三进三查”搜集易返贫残疾人家庭,开展集中光伏项目分红;做大做强现有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扶贫基地、残疾人光伏发电等助残帮扶项目,深耕助残扶贫品牌,保证不出现残疾人户返贫。
(4)全县142户分布式光伏电站实行的是全额上网,发电收益实行月度结算,直接打到农户农商行卡。2019年上半年有20户因供电公司器材短缺,未能及时并网,当年11月20日已实现并网。自去年9月至2020年4月,农户发电平均收益达901元,已建立定期回访服务制度,定期跟踪服务农户按期得到效益,确保政策红利落实到位。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 关于“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重点工作有应付式、走过场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明确残联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基层工作分工,并形成制度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开展年度工作,每季度下基层不少于一次,每次走访后都要进行交流汇报,做到真走访、走真访,弄清广大残疾群众的困难与需求,进一步密切与残疾群众的联系,扮演好“娘家人”角色。
(2)将每年一次集中评残调整为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并根据残疾人需求做好日常应急评定和上门评残服务,准确、高效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在疫情期间已先后为十几名急需评残与换证、迁移人员提供服务。
(3)积极承担评残组织协调职能,为评残群众和评定专家搭建好沟通交流的桥梁,充分进行残疾评定结论的公开公示,及时组织对评定结果不满意的群众进行复评复议。为更合理合规地推进服务,已赴滨海、阜宁等地学习评残工作经验,将坚持标准与照顾弱势群体相结合,坚决维护我县广大残疾人权益,提高残疾等级评定准确度。本年度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适时完成残疾人证评定、核发工作。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 关于“部分免费服务项目不惠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免费白内障手术合约方的项目运营情况进行排查,明确项目收费条目及标准。
(2)加强督查与检查,严格禁止项目合约方超标准收费,严格执行国产晶体免费政策的同时针对有使用进口晶体需求的患者,要求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协议,切实维护患者权益,把惠残政策落到实处。
时间进度安排:2020年3月
4. 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党支部会、领导班子会办会议事范围,已制定出台《响水县残联“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纳入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
(2)严格会议落实责任,由办公室协调安排会议内容,强化会前统筹,严格会议议题审查,凡会议内容不符、材料不全均不得上会。
(3)各类上会材料必须提供政策依据、年度预算安排、单位集体研究意见、政府采购手续等,强化科学决策。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5.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没有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制定出台《响水县残联“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讨论范围。
(2)严格会议程序,规范会议内容,明确记录讨论研究过程和结果,为做好科学决策打好基础。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6. 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未能体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规范会议内容,会办之前明确会办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超前思考酝酿,会办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如实记录讨论研究过程和与会人员意见。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7. 关于“少数班子成员原则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崇尚精神鼓励,形成干好工作是本职的行动自觉。在2020年度工作会议上,已明确宣布取消对残联系统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坚决杜绝无依据发放各类奖金。
(2)在全县“痛而奋发、担当作为”大讨论、“双禁”、“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安排领导班子对中央“十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县“二十个一律”等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再次认真学习,增强全体班子成员的党性、原则性,严格按章议事、办事。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8. 关于“安排工作时听取意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畅通全县残联系统意见反映渠道和机制,经常性征求不同人员意见;开展各项工作前必须广泛听取各层各级的意见建议,单位主要领导要做好垂范,做到科学、高效决策,促使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2)班子成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在决策上及时给予主要领导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9. 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质量“回头看”,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主动找差距补短板,经常性组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始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常态化高质量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规范学习笔记记录要求。各类学习笔记集体与个人记录不得混记,做到一事一本,集中统一管理,每次记录必须要素齐全。办公室组织抽查纠正,提升各类笔记记录质量。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10. 关于“部分党员对党的基础知识掌握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4月组织了一次支部党建知识学习测试,并在“学习强国”强国云盘中存放党建基础知识,促进党员同志相互交流探讨,相互学习借鉴、比学赶帮、共同提高。形成制度化,每年组织党建知识测试或竞赛不少于2次。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11-13.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不明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建立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与分析研判制度。突出党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已在2020年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成立县残联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每年至少2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年初部署安排、年中分析研判,传达上级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谋划工作思路。
(2)严格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点内容,同布置、同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范围。
(3)抓好宣传教育。以互联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为重点,加强新媒体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网站、微信群信息发布审核和管理,明确作为残疾人工作者应当向残障群体宣传什么、弘扬什么、教育什么,花大力气做好助残政策普及,已在开展“三进三查”入户走访中发放惠残政策清单,让广大残疾群众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并向残疾人宣传党和政府的伟大英明,坚定他们脱贫攻坚信心,教育引导广大残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持续强化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对涉残问题和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要及早发现、及时报告、迅速处置,及时消除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14-18. 关于“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班子成员剖析问题不深刻;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未能提出;对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均未报告”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从严落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等工作环节。
(2)充分进行会前准备。预先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环节工作准备不到位的不得开会。
(3)努力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会前呈报制度和会议质量控制制度。每次会前各人的发言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先报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不透,原因剖析不全面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不准确,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的打回重写。
(4)明确民主生活会流程,做好历次民主生活会整改问题的通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明确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残联系统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内容,突出讲政治守规矩,着力增强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能力。
(2)充分进行会前准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环节开展不到位的不得开会。
(3)严明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从严把关每个环节与发言材料,提高与会人员发言质量,及时公示反馈组织生活会情况。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0. 关于“支部活动记录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规范各类记录本,按专题学习和活动分开记录。
(2)已将“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会办会、人事研究、集体学习等各项事宜分别采用专门的记录本,规范党务、政务、业务等各类台账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1.关于“党员‘评定升’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肃开展党员评定升工作,认真抓好年度党员评议,强化党员积分考核。
(2)讲清党员评定升的标准,督促党员认真对照、靠实进行自我评定,完善评定升的整个流程,支部进行及时汇总定格,对定格较低党员帮助升格。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定期核准支部全体党员党费并告知每个党员。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2)教育所有党员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杜绝从职工福利中扣缴党费的情况。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3-25.关于“‘三会一课’台账资料不全;支委会会议记录存在编抄补记现象;存在党小组会议记录造假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加强支委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执行,明确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会议内容和范围,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各类培训,组织系统学习党务知识、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帮助支部班子成员熟练掌握党务工作基本内容和方式方法。
(2)明确“三会一课”学习台账记录的要求,明确专人管理、整理台账,加强对记录人员的培训指导,做到记录及时、认真、仔细。
(3)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指导,提升“三会一课”学习效能,防止党建工作中新的形式主义。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6. 关于“机关学习制度执行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机关学习制度,把执行学习制定与年度个人综合考评结合起来。
(2)结合县委学习要求与残联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交流,留下规范的活动痕迹。每年对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推进制度落实。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7. 关于“研究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规范研究人事工作制度,做到专人、专本、专记,规范记录内容和格式。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涉及人事的必须先征求意见到位后再进行动议,会办时认真记录每位同志的发言,杜绝以一般会议替代专项人事工作会议的情况发生。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8. 关于“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并执行《响水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响组发〔2018〕1号),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的环节选拔干部,严肃选人用人纪律,广泛开展干部选任前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让选人用人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升人事工作成效。
(2)及时全面记录谈话内容。对2017年12月考察提拔副股级干部时,参加推荐的9人的谈话记录进行补充。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9. 关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与就业市场和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脱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注重将现有残疾人就业培训资源与残疾人学员的意愿相结合,已依托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综合业务系统,建立有就业能力、就业意愿未就业青壮年残疾人花名册,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2)多渠道、多形式安置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动用各方力量扩充我县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库,创新培训方式,多选择一些市场需求度高、可持续性好的项目开展助残培训。目前已筹划蛋糕制作、美甲、电焊、办公自动化、盲人按摩等多个培训项目
(3)做好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完善残疾人培训就业台账,实现长效帮扶。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0. 关于“上级部署开展的部分专项行动未能有效组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充分利用周一早会、集中学习与支部活动,纠正重条线硬性工作任务、轻县内专项行动的错误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
(2)充分认识到理念决定行动、态度决定成效,高度重视县内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完善相关制度,认真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开展好正风肃纪看机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完善活动台账。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1. 关于“残疾人之家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强化“建管营”,制度完善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细化积分实施考评考核,形成合理规范的创优争先氛围;出台《响水县残联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各基层残疾人之家的安全检查内容,明确各个残疾人之家法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2)加强对全县包括20个残疾人之家在内的基层助残机构的安全管理,会同应急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等部门定期组织残疾人之家内的残疾人开展安全演练,提升机构安全系数;
(3)强化追责,提高法纪观念,对存在夏季高温期作业情况的残疾人之家责令其做出整改,切实维护残障群体劳动权益。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2. 关于“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再次开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各条线共排查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及问题8个,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从严整改落实。
(2)结合“三进三查”、专项调查动态调整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等专项行动,密切县残联与广大残疾群众之间的鱼水联系,认真落实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相关制度,了解实情,弄清问题,完善资料台账的收集。
(3)教育办公室文秘人员,学习相关汇报撰写规范,负责同志做好审核工作,防止出现照抄照搬现象。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3.关于“党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完善县残联党务公开方案,按相关要求确定应该公开和应申请公开的内容,按要求定期规范公开公务接待、人事任免、表彰奖励等政务内容。
(2)坚持通过残联网站、残疾人服务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公开涉残事项,保证广大职工和群众的知情权。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4. 关于“机关考勤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机关管理,提升残联机关运行效能,完善并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工作制度;
(2)明确专人每月将考勤及请假汇总公布;
(3)做好相关考勤、请假台账资料的建档立卷备查工作,将考勤情况作为年底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5.关于“存在出差审批把关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机关所有同志再次学习《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报销差旅费的具体规定与要求;
(2)根据县出差报销相关程序和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响水县残联规章制度汇编》,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
(3)加强对财务负责同志与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报销,出现失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6-38.关于“发文登记不规范,编发文号不严谨,发文审核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并完善《县残联机关收发文工作制度》,强化对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和能力。严格发文管理,严肃发文纪律,超前谋划,不得因为各类考核随意另增发文;
(2)定期组织人员对收发文台账资料进行审核,保证收发文工作质量,杜绝收发文工作失误;
(3)对以往三年的收发文资料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9.关于“旅差费报销标准计算存在逻辑性差错”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强化内控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支出,教育会计不得麻痹大意,认真计算金额,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查,出现失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制度教育,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标准,强化财务制度的约束力。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0.关于“享乐主义在一定范围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对照关于办公用房面积的相关规定,对综合中心办公用房和人员按规定进行调配,杜绝面积超标的情况;
(2)对残联综合服务中心房屋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空出房屋用于安排残疾人阅览室、残疾人就业能力测评室等相关业务用房,提升房屋资源使用效益;
(3)此后杜绝用公款购买装饰品等非必需品。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1.关于“用公款支付生活类报刊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不再使用公款订购生活性报刊。
(2)严格按照党报、党刊征订要求和规定执行。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2. 关于“存在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相关工作人员300元运动服购置费用已清退。
(2)规范相关工会费使用制度,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销差旅费。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3.关于“对本单位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工作人员私自岀介绍信、把自己非残疾人父母安排入住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康复的问题,领导同志已与其进行谈心谈话,经领导班子会商,做出了调整该同志工作岗位的处理。并在2019年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与单位周一早会上对这一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
(2)今年5.10警示教育中将安排单位职工针对近年来残联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重点讨论,查找自己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班子成员与分管职工进行谈心谈话,用身边的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3)丰富警示教育手段和内容,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各地警示教育中心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让党员干部远红线、明底线,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4.关于“谈心谈话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年度谈心谈话对象、内容和时间,提高谈心谈话质量,有针对性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畅通上下沟通渠道。每次谈话及时、规范记录。
(2)定期分析本系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摸排重点事、重点人,主动出击,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告诫谈话提醒。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5. 关于“对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排查廉政风险点6个,根据风险点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汇编成册,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2)加强财经政策、纪律规定教育,强化规范办理,加强对各级专项资金、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全流程监管,落实责任追究。
(3)提高财务审核审批质量,对各条线不符合政府采购等规定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6. 关于“少数固定资产处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方面的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理程序和规定,提高认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严格按固定资产处置办法,对到期固定资产进行盘亏、拍卖或报废。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7.关于“个别残疾人之家工资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要求残疾人之家对每天10元以上的加工费尽量以打卡形式发放。
(2)目前由财政资金发放给残疾人的辅助性就业劳动补贴,均按照每季度打卡发放。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8. 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康复站已与相关康复机构多次会商,明确加强督查,采用电子考勤、脸谱识别、领导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相结合的办法,提升考勤精确度。
(2)在考勤的基础上严格经费拨付审查,同时加强对康复机构负责人和康复老师的教育,提升康复资金使用效率和残儿康复效果。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49-50.关于“公务接待超过规定标准,公务接待未在定点饭店就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来函接待的原则,严格按照来客的人数和职务等级确定接待标准,杜绝超标现象。
(2)及时报备接待定点饭店,因接待质量等因素调整接待饭店的及时向备案部门重新备案。严格接待费用报销纪律,对于非定点饭店接待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按季度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公示。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51.关于“无依据发放县内跨部门工作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相关费用3772元已清退,今后继续严肃执行财经纪律与有关规定,杜绝无依据发放各类补贴。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52.关于“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报销公务以外的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领导班子会办会已明确取消二次报销医疗费用的原会办结果,对外出住院医疗费用只报销来往车费,并宣传到每个职工。
(2)已动员相关人员清退相关费用,严肃执行财经纪律,班子会办会、支委会不得研究无文件或政策依据的重大事项,财务加强监督把关,杜绝无依据支出。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53.关于“政府采购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项目采购。
(2)加强学习管理。组织机关所有同志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的各项标准要求,认真掌握,严格先办手续后实施采购。
(3)严格审查审批。明确财务职责,采购手续不全,流程不对的不得支付。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54.关于“存在报销费用无附件材料支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因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暂为集中隔离点,往年财务票据都在原档案室,故以往缺失材料的报销凭证待后期补充完善附件。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定一般票据均需附件,附件不全的、无文件政策依据、非日常支出无会办纪要的、票据要素不全的财务不得列支。
(3)定期进行财务内部审核、监督与检查,对财务凭证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55.关于“报销费用无正规发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制度教育,强化报销纪律。
(2)严格费用报销程序,做到审批手续、票据齐全。
(3)确保以后费用报销规范合理,不发生类似问题。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56.关于“往来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对财务支出规范的学习,严格按规定支出差旅费。
(2)明确应支付到集体帐户的资金不得支付给个人,不得无依据支出捐赠款等。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57.关于“会计业务出现低级错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强化会计业务学习,帮助其提高业务水平。
(2)严明纪律,教育财务人员认真、仔细做好业务工作。
58-5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未真实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调整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成立以魏亚东理事长为组长的县残联党风廉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全县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工作。
(2)加强拟文管理,不得因年终条线考核需要随意修改增加文件、改动文号。
60.关于“‘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要求修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对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签订的责任状的内容分别明确,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
(2)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时刻把党的各项要求、纪律规矩,贯彻到残疾人工作中、落实到党员言行上,每半年一次报告和分析履行治党管党的责任情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
(3)强化跟踪督查责任,加大对分管领域执行纪律规矩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学习规矩纪律,时常揪揪耳、提提醒,加大责任追究,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向下衰减、执行走样。
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61.关于“对同一干部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出现两个文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该文号进行审核,销毁错误文号文件。加强办公室行文登记管理教育,强化责任意识。
(2)加强拟文管理,严格签批程序,杜绝因麻痹大意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62.关于“出现同一文号两个文件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经核查,《关于项仁芳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为响残发〔2016〕5号,《关于印发<响水县残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表>的通知》为响残发〔2016〕6号文,是因《关于项仁芳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发文时办公室出现失误登记了6号,后发现有错进行了纠正,但未将原来印制的错误行文销毁。现已对错误行文进行了销毁。
(2)加强文件管理,严格文件签批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63.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内容部分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相关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对以往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县残联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对残疾儿童信息定期反馈制度、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完善,完善对应的制度台账。
(2)同步安排党支部活动与组织部门党员活动日布置的活动,同时强化与巡察办的沟通协调,推进涉及残联的整改工作。
64.关于“每月第二、四个周一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每月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县委决策部署,抓理论学习、抓思想引领。
(2)进一步改进党支部学习形式。改变单一学习模式,做到传达学习文件、专家辅导讲座、学习体会交流和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相互结合。
65.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问题仍未得到及时解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教育管理,严格党费收缴程序。
(2)对负责记录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党支部党费收缴台账进行回头看,加强对党费收缴台账的管理,及时、准确反映党费缴纳情况。
66.关于“县委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部分措施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认真对照,立行即改,落实县委巡察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措施。
(2)开展回头看,出台《响水县残联谈心谈话制度》,对关于整改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情况汇报内容进行检查,做出改正。
67.关于“落实市县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结合残联实际情况,开展市县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做细、做实整改措施。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医养合作运营项目风险评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深刻总结查找以往驻点康复项目存在的问题,弄清楚运营不畅的原因,吸取教训,在客观科学分析医养合作运营项目风险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合理利用现有场地,引进康、托、医一体化合作运营项目,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设施的助残效能。
(2)推进落实社会化开展重残托养项目,扩大残疾人群体受益面。根据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制定严格的运营方案和管理制度,确保运营的合理性。(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尚未正式运营)
时间进度安排:2020年8月,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 关于“残疾人托养服务覆盖面不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将托养中心托养重度残疾人所需人力与财力情况向县政府汇报,请求增加财政投入,以便加强人力资源投入与培养。
(2)加强外出学习经验,规范中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招揽一批有护理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护理人员队伍,逐步吸纳重度残疾人来中心托养,科学分配托养人员结构比例,放大中心托养效能。
时间进度安排:2020年10月
3. 关于“党建阵地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按党建阵地建设规范标准,布置好党员活动室,配齐必要的电教设备,做到党建活动定点、定时、按标准开展。
(2)贴近残联工作职能,创建残联党建阵地特色,注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要求与全面从严治党、残联职能的相互结合,彰显时代性、教育性、制度性和特色性。
(3)规范开展党员远程教育,收集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时间进度安排:2020年6月,并长期坚持。
4.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因残联现有干部职数仍是1998年成立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与残疾人康复指导站这两个事业单位时确定的。20余年过去,残疾人事业发展日新月异,残服所与康复站的工作内容与范围扩大了许多,由机关领导干部兼任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体制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正在跟县编办协调,将残服所与康复站各设一名股级职数,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时间进度安排:2020年6月
5. 关于“存在混编顶岗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因残联机构、编制都是1998年设定的,2006年全县各单位进行职能、编制等调整确定“三定方案”时,残联机关与下属单位未作任何调整,一定程序上制约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开展。
(2)目前残联机关只有3个行政编且都是副科级以上干部,3个下属单位虽有7个事业编,其职能相对独立,且随着残疾人需求的不断拓展,服务越来越面广量大,无法单独将总账会计、出纳等单设,如经协调能增加人员编制,混编混岗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时间进度安排:2020年8月,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6. 关于“对残疾人扶贫基地项目调研不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上级关于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最新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盐城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充分吸取以往残疾人扶贫基地运营不善的经验教训,根据残疾人需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抓实项目调研,提升扶贫基地运转的可持续性;
(2)加大对现有九丰残疾人扶贫基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其产供销渠道,发展多种经营模式;
(3)加大创新力度,探索实施新的残疾人扶贫项目,探索推进“运河镇百亩水果园扶贫基地”项目,丰富我县残疾人扶贫基地样式。
时间进度安排:2020年10月
7. 关于“对部分惠民政策落实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已到滨海、阜宁等地学习经验,正在继续开展调研。将结合我县以往出台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奖励和补贴办法,以及当前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新情况、新问题,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会商,适时出台新的残疾人之家管理与奖励补贴办法。
时间进度安排:2020年8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7168703;电子邮箱:237842568@qq.com。
中共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支部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