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县委定于5月19日至6月3日对全县3个园区、12个镇区,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交运局、商务局、卫健委、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响水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城投集团、灌江控股集团、响水港集团等党组织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化工、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等安全防控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注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问题、责任问题、体制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渠道
县委第一巡察小组巡察县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小尖镇、大有镇。联系电话:18361100063,电子邮箱:18361100063@139.com。
县委第二巡察小组巡察县发改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经济开发区、双港镇。联系电话:18361100120,电子邮箱:18361100120@139.com。
县委第三巡察小组巡察县住建局、响水生态环境局、化工园区、黄圩镇、六套中心社区、老舍中心社区。联系电话:18361100125,电子邮箱:18361100125@139.com。
县委第四巡察小组巡察县行政审批局、工业经济区、响水镇、运河镇、南河镇、七套中心社区。联系电话:18361100135,电子邮箱:18361100135@139.com。
县委第五巡察小组巡察县交运局、城投集团、灌江控股集团、响水港集团、陈家港镇、张集中心社区。联系电话:18361100157,电子邮箱:18361100157@139.com。
电话受理时间:8:30-18:00。
县委巡察组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立受理信访举报信箱。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实事求是通过来信、来电、发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响水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