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2日至11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今年3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水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委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全系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整个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七大项42个问题,截止5月10日,已整改完成16个,正在整改的23个,需要长期整改的3个。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立即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二是组织专门班子。建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相关科室、单位具体承办、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党建工作、干部人事、财务管理、作风建设整改5个小组,实行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层层传导压力,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促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三是领导认领问题。3月16日,局党委召开问题认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实行归口认领、对号入座、人人有份,做到应领尽领,不留空白。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四有”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并实行常态化、长效化。
(二)狠抓落实整改。局党委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既从点上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一是交办问题整改。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局整改办于4月23日、25日、28日,5月2日、6日分别下发共性问题个性问题整改交办单,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对具体事具体人个性问题要一一落实,做到见事、见人、见痕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清单一个方案一个资料一个销号,实行闭环整改。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情况,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半年内见到明显成效,一年内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定期会办促整改。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会办会议,听取并点评指导整改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发现问题,现场研究解决。先后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1次,推进会3次,对整改落实进展跟踪、安排和督办,确保条条过、件件清,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局党委生态水利理念不强”的整改。
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担当作为履责清单”管理考核工作,按照“三定方案”编制“强监管”责任清单,压实监管责任,实现水务、水利融合,全面履职强监管,不留盲区。落实“照单监管”、规范监管。二是深化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河道巡查、保护与执法力度,以河长制为平台,组织动员各级河长以及镇区、村居和部门参与河道空间保护,巩固“两违三乱”整治成果。2019年,市政府分两批下达我县“两违”任务150个,整治完成149个,完成率99.3%,水利部暗访交办问题全部完成。剩余两个项目5月底前完成。
3、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不力,水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镇区黑臭河道进行摸底排查,将排查出来的黑臭河列入“十四五”河道生态治理规划,按照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的要求,进行疏浚整治。二是坚持河道管护“两洁一通一净”标准,运用市场化模式开展河道保洁,开展“河道整治突击月”活动。三是以河长办名义下发问题交办单,责成4个镇区就河道保洁采取具体措施。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月月查、季季考、河河到,将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挂钩。严格开展河道保护问题的暗访交办督办,抓住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落实整改,持之以恒提高管护、保护、保洁质量。
4、关于“局党委落实决策部署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向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用水户宣传《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服务企业告知函”的形式上门服务,行政许可流程全过程服务。二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完成14眼地下井的封存,排出计划安排,争取资金保障,接受年度考核验收。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对未经许可取水、无计量取水、取水不交水资源费以及擅自凿井取水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运用巡查发现、举报线索开展严格调查执法,规范全县取水用水秩序。
5、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体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明确新时代党委的职能定位。二是完善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出台《中共响水县水务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决策执行、监督和违规违纪处理等内容,坚决杜绝行政会议替代党委会现象。三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严格按程序运作,主动接受县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决策管理、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报备审批,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6、关于“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与班子成员之间,与分工或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进行谈心谈话,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克服“好人主义”,敢于自我斗争、相互斗争,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不少于8条,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相互批评每人不少于2条,做到直击痛点、辣味足,达到“红脸出汗”。召开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民主生活会。三是局主要负责人提前对党委及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进行把关,聚焦会议主题,做到谈心谈话不全的不上会,自我剖析不深的不上会,相互批评无“辣味”的不上会,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上会。
8、关于“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将学习常态化,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提高支部党员参学率。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采取线上集中学和线下交流学相结合,定期组织所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开展学习交流,对党员学习次数和学习效果进行量化积分,实行月统计、季公示、年评比,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9、关于“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增加学习次数,提高学习质量,推动全系统学习常态化。二是规范学习程序。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参学人员,注重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读强记、常读常新。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局党委加强对基层支部的指导和监督,随机调阅支部会议记录、党员个人学习记录等,坚决杜绝以工带学,以抄带学现象。做到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定期开展交流讨论,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0、关于“学习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狠抓理论学习。去年8月份以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10余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治水兴水方针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二是狠抓学习检查。定期对各党支部书记的学习笔记进行调阅,杜绝学习形式化,确保学懂弄通,入脑入心。三是狠抓转化落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新时期治水兴水方针转化为水务发展的实际举措和具体行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利改革创新,推动全县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15、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换届选举的程序,党委集体研究,提名候选人,各支部(总支)按照规范程序认真组织选举,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到过程“全记实”。二是加强对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对程序不规范,组织不严密,资料不齐的支部进行批评,督促相关支部对存在问题作出说明。
17、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组织基层支部每年进行党员党费缴纳基数核定,核准核实党费收缴基数。规范收缴程序,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填写《党费收缴记录簿》,按月缴纳,党支部或党小组及时记录上缴,每半年上交一次党委。责成机关支部、县自来水公司支部、海安闸支部作出书面说明。对姚道青、曹海文、赵昌峰进行约谈,补齐党费。
18、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等各项工作,严密各个环节和条件,严把程序关和质量关。对2020年党费标准、收缴、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责成局机关支部、县自来水公司支部、海安闸支部作出情况说明。
42、关于“制定整改方案,轻整改落实,对上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新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报。省委交办的26条黑臭河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城市河道黑臭水体反复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县城六排河、三洪河采取亮底清淤工程措施,彻底清除底源污染。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散乱污”小码头整治工作。
(二)正在整改的问题和事项
7、关于“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响水县水务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谈心谈话主题、时间、对象及每年谈心谈话的次数、督促检查办法等。下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11、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应有的政治担当,努力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局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水务局党委年度工作要点或重大事项安排。
12、关于“工作机制没有完全理顺”问题的整改。
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知教育,落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意识形态工作。
13、关于“思想理论宣传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党务工作者开展系列讲座,举办“道德讲堂”,年内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理论宣传,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不少于2次,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14、关于“局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全面计划,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次数不多”问题的整改。
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与基层党(总)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每月召开一次党务工作例会,印发一本月度党建工作手册,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下一步,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细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16、关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各基层党组织正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范“三会一课”,党员大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明确会议主题,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即开即记、真实详细,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常态,认真严肃。二是执行“全县基层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日常工作服从统一活动日,一般20日不安排其他集体活动,活动定主题、定内容、定议程,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各支部做好活动记录。下一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工作认真细心、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学习记录员或支部秘书,统一支部活动记录,分色分别记录“三会一课”。定期调阅基层支部会议记录,提高记录质量,保持原始性、连贯性。加强少数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党性修养,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解决工学矛盾。对少数党组织和党员下发提醒单。
21、关于“干部精细管理不到位,好人主义,迁就照顾情况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沿海水厂对“吃空饷”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提出专项整治方案,限定一个月内处理到位。举一反三,全系统对“吃空饷”人员全面清理,长期不上班的人员停发工资,停缴“五险一金”,保留名额两年。二是对事业性质在企业任职的人员给予“二选一”,只享受一个性质的待遇。举一反三,包括事业性质在经营性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下一步,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责令当事人退还。
22、关于“企业人员工资未经人社、国资部门审批”问题的整改。
按照《响水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所属企业结合响水地区人均收入情况和企业经营效益,认真测算单位的人员经费实际情况,自主制定职工收入方案,提请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和人社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实施。
2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超标准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实行公函制,由财务人员对照补助标准审核把关,不得超标准补助,不得重复补助。同时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组织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确保出差人员按制度办事。下一步,责成相关单位查明差旅费报销凭证(具体人员、出差单(或通知)、出差日期、出差事由等),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作出深刻检讨;对不能提供出差单(或通知)、与出差内容无关、超标准、超范围等不合规的支出责令相关人员予以退还,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4、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强化刚性制度执行,深化以预算约束和监督检查,严格控减“三公经费”支出,建立“三公经费”监测分析力度,对“三公经费”增加单位重要关注,及时审查,督促整改,既实现全系统而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也实现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减目标。下一步,责成相关单位查明公务接待费、公车使用报销具体情况,并作出深刻检查;对不能提供相关手续、超标准、超范围等不合格的支出责令相关人员予以退还。
25、关于“超标准发放加班费、值班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重申纪律规矩,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定期不定期的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力促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自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发放津贴补助等行为进行“回头看”及时纠正整改到位。三是由灌江水务公司对企业加班、值班费出台统一的管理制度,便于企业单位统一执行,坚决杜绝自行制定文件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现象,对前期违规多发的加班费、值班费予以退回。下一步,责成县自来水公司、水建处、沿海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惠源公司查阅相关报销凭证,查明具体情况,并作出说明予以深刻检讨。不符合的费用责令当事人予以退还。
26、关于“工作作风不够踏实,文风会风问题未能有效解决”问题的整改。
在全系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整治活动,梳理查摆履职不尽职的问题清单,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理论联系实际,把文件精神与水务工作紧密结合,创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干部作风不断转变。下一步,加强对公文签发的管理,严格履行拟稿、把关、审核、签稿程序,做好文件收发登记工作,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办公室同志的工作责任心。
27、关于“官僚主义整治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开展《一线执法队伍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六项规定动作”和“六项自选动作”,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建设,着力提升水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本领。下一步,制定《关于县水政监察大队与镇区水务站协作开展执法巡查与管理巡查的办法》,落实具体任务,核查“两违三乱”项目,全年完成执法卷宗9件。
28、关于“执行公车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县政府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机关车辆已全部交到县公车管理平台集中管理。下一步,借用的5辆车子归还下属单位。建立车辆运行台账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做到记录及时、真实。
29、关于“下属企业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要求相关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抽查、通报纪律执行情况,对不守规矩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下一步,要求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30、关于“一些同志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认识不够清醒,立场不鲜明,态度不坚决,在制度执行上不够严格,有时紧时松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对社会上流传的负面言论旗帜鲜明进行斗争。二是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建立领导干部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下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严格遵守上级规定及单位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做到敢抓敢管,抓常抓细,扎紧制度笼子。
31、关于“日常监督检查不够深入,领导班子成员对下属单位业务工作部署的多,对党风廉政教育的少,对各项纪律规定传达的多,监督检查的少,个别党员纪律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五一”前夕,局党委专门召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集中约谈。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四风”问题检查监督,利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问责。三是相关单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剖析,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类似问题。下一步,责成县水建处查阅相关报销凭证,退还违规费用,并作出深刻检讨。
32、关于“党委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教育不到位,对下属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缺乏有效监督和提醒”问题的整改。
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处理,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案。开展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有效监督和提醒。下一步,对违纪违规人员按照党政纪给予处分。
3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全系统党风廉政形势,梳理责任清单,开展经常性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在平时,抓在经常,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廉政问题易发、高发、频发的区域、岗位加强有效防控,以资金流向为线索,加强节点监督,切实牢守关口,防微杜渐。下一步,责成惠源公司、水建处查处相关情况,作出深刻检讨。
34、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抓好分管科室、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敢抓敢管,抓常抓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死角。下一步,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联系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听取单位汇报,定期向党委报告履职情况。
35、关于“列支会议费无会议通知,仅以餐费报销会议费”问题的整改。
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响水县水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会议管理的要求,报批列支会议费。根据工作需要,先履行申请会议通知,经批准后下发会议通知,在会议费列支时,需提供会议签到薄、会议预决算,会议费原始发票。报账时必须要有经办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列支。下一步,责成污水处理厂查阅相关凭证,作出具体证明。
36、关于“办公用品未履行政府采购,未入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物品的政府采购手续、审批程序、财务监管等进行明确规定。二是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办公设备,及时调账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和管理。下一步,责成中山河闸、红旗翻水站、水建处查明情况,按财务规定予以调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7、关于“报销发票金额较大无明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订或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要求,所提供发票必须真实,填写内容完整,经办与审批人员手续完备。二是所有大额票额,必须附有购置物资的明细清单,对大宗物资的采购,必须向局分管领导申请,列入“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后方可采购。下一步,责成水建处、沿海自来水公司查阅相关凭证,作出书面说明,对查无明细、无事由、内容不符的费用责令当事人退还。
38、关于“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对账户管理的规定,单位基本户履行报批程序。二是对各单位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必须使用的账户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其余账户予以撤销。下一步,明确局财审科对下属单位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核销。
39、关于“局党委重视不够,系统内审计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内部审计的领导,严格内部审计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下一步,将按照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按序时进度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审计工作责任人,及时出具内审报告。
40、关于“工程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二是落实项目建设处各部门的管理责任,督促履职尽责,实行失职追责;三是以计量和结算为抓手,促进和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及资料档案管理;四是抓住项目经理、现场总监这两个责任主体,督促履约尽责;五是所有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制,中标工程不得外包、转包。下一步,责令县水建处作出书面说明。
41、关于“工程财务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定招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二是制定工程资金拨付规范性制度,既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又保证信守合同、资金支出规范及时;三是建立项目资金全过程控制制度,严格把关变更、增量、增项和招标外工程的量和价;四是严格工程审计和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实施一个项目、结束一个项目,有始有终。下一步,责成城防所、双港水务站、水建处等6家单位就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对白条入账的相关费用责令相关单位与劳务人员、施工人员对接,补开发票。
(三)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和事项
2、关于“在制定水利发展规划时,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已将县城第二水厂列入“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下一步,加强“清水互通”管网建设,组织开展互通演练及实战化操作,细化调水方案;到用水高峰时,将双港增压泵站接入运河水厂供水管网,把运河水厂水向县城主干管网输送。
19、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现象,机关长期大量抽调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影响工作积极性”问题的整改。
对机关8个行政科室职数进行核定,根据业务范围,每个科室设定3-4人,逐步消化分流富余人员,企业人员全部改为“公益性岗位”。下一步,将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20、关于“违规任免干部”问题的整改。
按照《响水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规定》任用条件和程序任免干部,坚持沟通和岗位、编制、职数报审制,先报审、再研究、后任免。确因岗位需要报组织部门同意事业人员“挂任”职务,逐步理顺“岗位、编制、人员”之间的关系。工人性质和企业性质的人员退出机关、事业科室。下一步,将按照《响水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响办发[2017]89号)文件规定,国有企业按照章程和“定岗定职定人”的原则,设置岗位和人员的编制数,核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中层岗位和职数,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企业领导干部由县水务局与国资部门共同任免,报组织部备案。人员录用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和市场化方式选聘人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规章制度。以深入推进党建制度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巡察反馈问题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巡察反馈问题延伸到哪里,就整改到哪里,就规范到哪里。完善《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贯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集中大家智慧,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实行举一反三。在抓好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自查治表,还要自纠深挖,既要抓好党建工作,也要抓好行政主业、项目管理。排查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廉政风险源,建立重大项目决策、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设计变更、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的防控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系统治水提质效”的目标,切实抓好河长制、镇区污水处理、黑臭河整治、农村水利、水旱灾害防御、重点工程项目等工作,全力推进,结合巡查整改反馈意见,扛起责任,担当作为,积极探索建立易操作、能管用、管长久、可复制的水利(务)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水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四个新响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882020,电子邮箱:XS6882020@163.com。
中共响水县水务局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