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中旬至9月底,县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巡察反馈问题共5条。我局党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5条,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4条,取得初步成效(按序时整改到位)1条。
1.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推进速度不快,存在慢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积极融入省、市交通“一张网”建设,以县委主要领导调研指导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作为,加快推进204国道响水绕城段改扩建工程等一批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截止4月29日,204国道绕城段改扩建工程已完成房屋拆迁和项目招投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已进场,目前已完成路基清表70%、路槽开挖50%、路基土方回填10%,并正在进行桥涵施工。此外,326省道响水西段改扩建工程完成征地拆迁和项目监理招标,正在进行清表工作;S337响水段工程已完成路基开挖11公里,老路面层铣刨49公里,基层冷再生30公里等。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按序时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民主生活会开的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清单,迅速行动、立即着手、立行立改。在2020年3月14日召开的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会前都认真撰写了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会上在认真进行自我批评的同时,对其他班子成员也都严肃认真开展了极具“辣味”的相互批评,切实做到第一时间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3.关于“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修订并出台了《局党委议事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二是今年以来,凡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均全数参加;三是切实规范局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记录,配备专门记录本,指定专人认真详细做好了会议记录。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4.关于“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严格党委议事程序,2020年以来,凡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党委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要求,在其他局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作出相应决定。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5.关于“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无出处。”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局长办公会议程序。局长办公会议安排专人记录,并及时整理,按规定归档留存备查。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巡察反馈问题共2条。我局党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2条,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2条。
1.关于“中心组学习活动不实在,学习效果差”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县委工作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研究制定了《响水县交通运输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印发全系统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响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纳入季度考核,加强对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的督查检查,确保不落一人,全员全程受教育。三是安排专人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局党委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印发了《响水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及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二是扎实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在3月14日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照检查材料,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巡察反馈问题共11条。我局党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6条,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6条,取得明显成效2条,取得初步成效8条。
1.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我局党委尚未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严格规范干部选用程序,严把动议关、群众公认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监督检查关“五个关口”,并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推荐和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二是认真做好干部备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备案管理干部的所有情况都对照档案,认真核准,如实填报。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2.关于“研究干部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切实规范局党委讨论研究干部任免的会议记录。2020年2月19日,局党委研究周亚、胡为楼等同志职务调整时,会议记录客观真实地记载了讨论发言、讨论过程、表决等所有情况。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3.关于“违规擅自提拔工人性质人员担任中层干部。”问题的整改:从2018年起,局党委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已经明确工人性质人员不得提拔担任中层干部。下一步,局党委将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行业改革工作,对2018年前已提拔的工人性质中层干部逐步调整消化。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4.关于“人员混岗混编使用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县“三定”方案及有关规定,已着手对局机关事业性质人员混编混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混编混岗具体情况,同时对照《响水县股级干部管理规定》(响组发[2018]1号)规范任免程序,并拟结合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逐步解决局机关事业性质人员混编混岗问题。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5.关于“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局党委研究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印发全系统贯彻落实。今年一季度由于新冠疫情原因,未集中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一步将坚持每季度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部署落实交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局党委与系统各单位党支部(总支)、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系统各单位与基层股室(站所)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全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大了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责任书有具体细化的工作目标,有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3)局党委印发了《2020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严格按计划安排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廉政教育,注重以上级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近年来全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切实打牢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6.关于“‘三会一课’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并印发全系统各单位党支部(总支)落实,对全系统各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再细化、再规范。二是健全完善了支部“三会一课”考勤请假、请示报告、记录纪实等工作制度,系统各支部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全程纪实。三是一季度由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暂未开展党建工作观摩交流,下一步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推进交通党建工作提升。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7.关于“老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4月16日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老年支部,由赵凤鸣同志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拟由支部全体党员选举产生。通过成立局机关老年支部,并健全支部党员组织生活签到簿、请销假登记簿,切实加强老党员教育管理。同时,督促系统各单位支部(总支)组织老党员开展好组织生活,各支部(总支)组织各种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前,由专人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前通知到每位老党员,以便他们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8.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过场。”问题的整改:坚持把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的具体举措。拟在年底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提前部署安排,严格规范程序,严格把握党员民主评议量化指标,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分类严密组织推进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9.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1)认真落实《局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系统各单位支部(总支)、支委(总支委)成员及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职责,为党建责任制落实奠定组织基础。进一步完善了对党务干部工作检查考核的评价机制,加强了对基层党支部(总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务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提高。自我评价:已取得明显成效。
(2)制定印发了《响水县交通运输局党员干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学习;下一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拟邀请县委宣传部有关领导专家来局进行辅导授课,着力解决系统部分党务工作者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等问题,提升党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3)针对县航道站支部工作脱管的问题,结合港航体制改革工作,正在积极汇报对接县委组织部和市航道处,取得上级关心支持,确保尽快明确该单位党支部书记人选。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4)针对原县港务处因破产改制存在党员掉队的问题,已责成县港务处临时党支部对36名至今仍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的流出党员,进行细致排查、登记造册,想方设法取得联系。在此基础上,拟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做好这部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10.关于“党费收缴不足额。”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中组部和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系统各支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做到定期收缴,专人收缴,严格手续,确保应收尽收。二是拟6月底前在全系统开展一次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自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一次党费收缴专项检查。三是拟7月初对系统各支部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公布。自我评价:已取得明显成效。
11.关于“企业违规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在社团企业兼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全面的再清理、再整顿、再纠错,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坚决不留死角。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巡察反馈问题共2条。我局党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7条,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4条,取得明显成效2条,取得初步成效1条。
1.关于“未坚决执行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招待费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报备手续,严格按规定标准进行接待。同时,已约谈负责接待工作的同志,提出严厉批评,并明确今后对不符合管理制度的未请示、未报备、无事由、无公函、超标准、未按时、无接待对象等,一律不予报销,谁接待谁负责,对违反规定的严肃问责。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针对车辆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我局已对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提出了严厉批评。同时,已修订完善《响水县交通运输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派车单、月度使用车辆里程结算单、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设立车辆维修台账,明确结算标准和流程,切实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实现车辆使用闭环管理。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3)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对照执行,并在今后对票据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自我评价:已取得明显成效。
(4)针对工会福利支出超标准的问题,已责成相关科室条线严格执行财务、工会相关制度规定,今后坚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自我评价:已取得明显成效。
(5)针对超标准加班就餐的问题,已责成县地方海事处制定出台《响水县地方海事处职工加班用餐管理规定》,固定加班工作就餐地点,细化加班用餐标准,规范报销制度和发票使用管理制度,并督促加强趸船食堂财务核算。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以会议代替落实,缺少实际行动,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1)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以会议、通知代替落实,亲临一线检查较少”问题。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在全系统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及港口、水上交通运输和铁路运输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局领导班子成员、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现场检查1次以上,运管、海事等重点部门每周现场检查1次以上。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了“回头看”,逐一检查,举一反三,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有效治理。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针对“扫黑除恶工作,只注重面上宣传,没真正到群众中去排查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印发了《2020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响水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三次督导回头看反馈给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2020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强化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项目征地、拆迁环节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非法阻碍施工的行为;对运输市场管理方面,重点排查在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揽客源、开“黄牛车”、当“保护伞”、收“保护费”等行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截至目前,已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条,并及时上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巡察反馈问题共2条。我局党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2条,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2条。
1.关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提醒纠正。”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系统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之间,认真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点防控力度,对交通重点工程、民生实事项目、交通行政执法、行业监管服务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开展了专项排查,着力化解廉政风险点。自我评价:已取得明显成效。
2.关于“对身边的警示教育不重视,未起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的整改:组织局机关和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制度执行。自我评价:已取得明显成效。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巡察反馈问题共2条。我局党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1条,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7条,取得初步成效4条。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部分报销无正式发票问题。严格落实《响水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准。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针对部分报销附件不全的问题。围绕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切实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强化财务审核,规范相关凭证附件管理。自我评价:已整改到位。
(3)针对存在部分变相列支现象的问题。我局明确要求在今后发票报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发票与具体事由必须相对应一致。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4)针对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我局已责成有关人员加强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学习,尽快熟悉业务知识,遇事主动询问核实沟通,保证完善手续,同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保证工作高效准确。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5)针对离退休人员外出就医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我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严格审核把关,明确要求没有文件依据支持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工程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部分工程未经党委会研究,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我局在今年实施的204国道响水绕城段改扩建、326省道响水西段改扩建、省道337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了项目招投标程序。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针对部分工程款超比例付款的问题。我局在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项目编制招投标文件过程中,对于付款比例的金额,将严格执行《响水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响办发〔2017〕88号)精神,同时在工程完工后,立即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决算文件,提交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杜绝再出现因审计未出结果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而出现的超付款情况。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3)针对部分工程中标后的增量未履行相关手续的问题。我局在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中,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三重一大”项目提请局党委会研究会办后,再予以实施。同时,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分析,查漏补缺,并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规范化编制整理基础资料。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4)针对部分工程违规转包的问题。我局已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列入相关条款“严禁工程违规转包、分包,按照合同约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司进行相应处罚”。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出现违规转包现象,同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5)针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预付工程款的问题。我局将在以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确保工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并进一步细化合同付款条款内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资金拨付。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6)针对违反工程验收相关规定,在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完成前已出工程验收报告的问题。我局在今后的质量管理上,将严格按照质量验收程序,严把质量关,杜绝再出现此类情况发生。自我评价:已取得初步成效。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巡察反馈问题共2条。我局党委制定具体整改措施2条,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2条。
1.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凡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一律经过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根据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3月6日和4月2日,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密组织推进。局各分管负责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交办任务、压实举措,强力推进,督查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2.关于“非法‘小散乱’码头占用岸线资源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问题的整改:我局党委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县委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响水县灌河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切实发挥牵头部门职能,督促镇(区)落实主体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全面推进灌河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截止2020年3月底,列入县政府专项整治攻坚战的44座非法码头,已全面整治拆除到位。自我评价:已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62667;电子邮箱xsjtj@126.com。
中共响水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